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
。 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 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 送泵、搅拌站实验装置、供电装置、电子汽车衡、装栽机、厂房、 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使用。其维简费、维护费、保养费、 保险费、燃料费、动力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如乙 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资产使用费。使 用费支付标准按 元/M³计算。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数量、标号、供应地点、施 工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在混凝土浇注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4 小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下达委托加工混凝土加工单。乙方加工 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加工生产过程由双方共同监督。月末, 双方就当月加工签收混凝土数量、标号进行核对,并办理核对签 字手续。乙方凭核对手续开票结算。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 煤灰、外加集、矿粉)由甲方采购提供,价格、质量由甲方控制。 -- 可编辑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