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汇报、登记管理制度
工伤汇报、登记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做好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凡在生产工作时间、生产区域内从事生产或工作时所发生的与生产相关的伤亡事故,必须按本
工伤汇报、登记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做好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障职工 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在生产工作时间、生产区域内从事生产或工作时所发生的与生产相关的伤 亡事故,必须按本制度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2. 职工在生产或工作时间,于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简称 伤亡事故),凡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事故,应立即向调度室及安全部门 汇报。 3. 伤亡事故由下列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⑴一般轻伤事故由队负责人在事故后____小时会同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 行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事 故报单位安全部门备案。 ⑵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指一次同时伤及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轻伤事故)、重 大未遂事故,由单位安监部门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报告于三 天内报分公司。 ⑶死亡事故(指死亡一人或一次事故重伤____人以上),由事故发生单位向分公 司信息调度中心及安全部门汇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 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分析, 制定预防措施。 ⑷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 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件,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及录象。 ⑸必须以较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分公司安全质量部、信息调度中心报 告。 ⑹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