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建设用地预审(分批次项目)
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征(占)用)[分批次项目]审批责任单位:征地管理处 审批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国家主席第8
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建设用地预审 (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征(占)用) [分批次项目] 审批责任单位: 征地管理处 审批项目依据: 1199882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月日国家主席第号令) 219981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年月日国务院 256 令号) 31994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年月日国家主席令 29 第号) 41989122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年月日国家主席令第 号) 51998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年月日修正) 61994818162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 7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6024 标准:朝、海、丰、石、通、房山每平米元;昌平、大兴每平米元; 2117 密云、顺义每平米元;平谷、怀柔、延庆每平米元。 [1999]117 依据:财政部、国土部(财综字号) 2 、耕地开垦费: 43 标准:基本农田每亩万元;耕地每亩万元。 [1997]117[1997]7 依据:中发号、京发号 3 、菜田基金: 31 标准:朝、海、丰、石、大兴南郊农场每亩万;其它区县每亩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