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安全规范:井工部分
煤矿安全建设规范6井工部分6.1 矿建工程6.1.1 一般规定6.1.1.1 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井口布置在山坡下时,井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