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金京建物〔2008〕393号[修改版]
第一篇:公共维修金京建物〔2008〕393号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京建物〔2008〕39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现就我
公共维修金京建物〔2008〕393号[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