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十三项核心制度
卫生十三项核心制度 范文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1) 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即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2)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的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 (3)首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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