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细则
质量管理条例细则为规范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真正做到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要、实现保证质量促进生产、推动企业发展、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范围适于公司质
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一、 为规范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真正做到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有章可 循、违章必究。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要、实现保证质量促进生产、 推动企业发展、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 范围适于公司质量管理事项及生产制程中的不良品处理。 三、 权限规定及责任落实: 1、 “”“ 全体员工必须贯彻追求卓越品质、超越顾客需求的质量方针、树立质 ”“” 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思想,牢记质量在我手中、客户在我心中 的观点、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2、 各部门(总监)、科室(部长)、主管、既是本部门的生产组织者,同样也 是本部门的质量责任人,必须对所管辖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负责。 3、 “”“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首检、巡检、终检的三检查制度、必须树立下 ” 道工序就是客户的思想、做到不合格工件不移交、不合格工件不接受、 ” 不合格工件不加工的原则,区分上下工序质量责任的界限是工件在什么 工序,工件质量即由什么工序负责。 四、 名词定义: 1、 合格:产品外观、结构、功能均符合技术文件及质量要求。 2、 不合格:产品存在缺陷或不符合技术文件及质量要求,影响其外观、结构、 功能、需做返修、返工及报废处理。 3、 让步放行: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但不影响外观、结构、功能可以降低标准 接受或后工序可以纠正、而作出直接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授权。 4、 返工:加工工件达不到要求或加工错误而需重新加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