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秩序,正确、及时处理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制定本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