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有关内容的说明一、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独立初中、完全中学(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二、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评估(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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