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机械制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生 产过程安全,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机 器设备的生产、组装、维修和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企业负责人应当对安全生产 工作负总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和 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安全 生产负责人、职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自负安全生 产的决策、组织、领导和控制工作。 二、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工 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职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和维护机器设备,并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 四、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 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