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地方政府规章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2015年1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郝 鹏2015年1月19日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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