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进行有可能接触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 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 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穿相应工作服,戴 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当戴手 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 有可能污染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 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 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 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 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 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8. 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cC以下再开 箱,以防炸裂。 9. 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 要求严格执行。 10. 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人眼内、吸人体内或皮肤 黏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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