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实施方案通用
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实施方案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20日,国家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对我镇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武汉特派办通过与公安、工商、房管、人社等部门数据对比,查出2021年,全镇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实施方案 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20日,国家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对我镇社会保障 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武汉特派办通过与公安、工商、房管、人社等部门数据对 比,查出2021年,全镇共有782户家庭不符合条件违规领取低保资金370余万 元,(剔除已追回和重复数据)。根据审计署的意见和要求,按照县政府安排和 南政办发[2021]3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的工作。 为抓好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低保工作条 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我镇低保工 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 难群众手中,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目标任务 此次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总任务为370余万元,(剔除已追回和重复数据), 按照审计署提供的名单,剔除有误部分,全部予以追回。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抓好追回违规领低保资金工作,成立镇追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5月30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结束。 五、工作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镇追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村、 居委会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干部参加,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时 间结点。会后,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追缴方案。 (二)抓点带面。对明显不符合条件,有意、恶意骗保对象先行追缴,限期 到位(2021年6月10日前),如不配合,司法机关将介入。 (三)全面追缴。各单位根据工作对象、工作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