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暨“律师警示教育工作”总结范文
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暨“律师警示教育工作”总结范文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意见》、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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