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定期租赁合同
船舶定期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个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大桥第11合段项目经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
船舶定期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个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大桥第11合段 项目经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 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机械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机械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租赁费及司机数量: 第二条 使用地点:青岛海湾大桥11合同段海上施工海域(乙方施工现场所 在地) 第三条 租赁期限、进出场费用的承担及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 租赁期限 (1) 甲方设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达乙方工地,经双方确认之日为起 租日。甲方的设备未按约定到达的(包括未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未按约定的数量 到达和未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每逾期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