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税务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各项报销业务,特制定本办法。现金报销业务:1. 报销一般规定:在粘贴单(或B5纸)的左侧
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税务制度和有关管理规 定,规范各项报销业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 现金报销业务: 1.报销一般规定: (1) 在粘贴单(或B5纸)的左侧由下向上分类粘贴,发票 之间留出一定间距,以不超出粘贴单边界为准。并按 项目分类计算金额及张数,填写在粘贴单相应位置上。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所报发票的抬头必须是“北京交通大学”全称(请 勿开XX学院或个人);项目、数量、单价、日期填写 齐全,金额大小写要相符,发票财务章要清晰。每张 发票后面由两个人签字,包括经费负责人,经办人。 (3) 当天需报销金额5000元以上的,手续齐全后提前一 天进行预约,每天上午11:30以前预约第二天的款 项,约款电话:51685590;选择打卡报销方式的不需 要约款。 (4) 现金报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40,下午14:00 -16:00;已预约款项的老师应于每天上午9:00以 后,下午15:30之前办理,过时不再办理,所约款项 自动取消。如选择打卡报销方式的要填写审核表,带 齐已粘贴好的发票到计财处会计二科办理,审核表可 从网上下载或到柜台填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