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72省道徐州至沛县段 沛县 段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单位 江苏江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 XPPX-LJ2 监理单位 上海斯美科汇建

2 7 2 省 道 徐 州 至 沛 县 段 段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沛 县 承包单位江苏江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XPPX-LJ2 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交底工序或 箱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参加对象 共人 交底人 及人数 交底地点 记录人 交底主要内容: 一、一般要求 1、所有的工人必须按要求向项目部提供实名身份证进行登记、复印存档,做 好劳务实名制。 开工起一3天内务必落实,若有人员变动,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员做好 新的登记。 2、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均要接受项目组织的安全教育和交底。 3、进入作业场地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脚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上工 地,严禁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 4、在施工中严禁疲劳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带病作业。 二、基坑开挖 1、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 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米,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2、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及边缘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 是雨后),如出现裂缝和滑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开挖,待排除险情后,方 可进行开挖。 3、采取挖土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基坑内操作时, 人机之间必须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挖掘机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 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不小于1米。开挖 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4、基坑开挖时,应预留一个方便基地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 5、基底弃土、禁止随意放置,必须离边坡1.5米以上距离。 6、开挖完成后,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及醒目标志牌,非施工人员不得 靠近。 7、作业人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 8、基底处理应考虑排水系统,及时将水引出,避免积水。确实无法引水,则 应设置集水坑,采用水泵进行抽水排出。 三、施工机械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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