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总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共八册,包括: 第一册 通用项目 第二册 道路工程 第三册 桥涵工程 第四册 隧道工程 第五册 给水工程 第六册 排水工程 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
市政工程总说明 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共八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 消耗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工程。不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小修保养。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 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 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 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 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定额中混凝土 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按下列办 法计算: (1)、泵送混凝土:定额人工数量扣15%,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数量全扣,定额水平、垂直运输机械数量扣50%。预拌 (商品)混凝土与自拌混凝土的价差及泵送费作独立费。 (2)、非泵送混凝土:定额人工数量扣15%,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数量全扣。预拌(商品)混凝土与自拌混凝土的价差 作独立费。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和其它材料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 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市政费用定额》其他直接费中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场地限制造成二次搬运的,应参照有关材料运输的定额项目计算二次搬运费。 九、本定额的人工单价按26元计算。材料预算价格按2003年南京地区标准。机械台班价格按《2003机械台班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