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章程
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章程( 年 月 日经第 届第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年月 日 经 校党政会通过, 年 月 日经 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自 年 月
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章程 (年月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年 月日经校党政会通过,年月日经区(县)教 育局同意备案,自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于1997年6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 由静安区少年宫和区少科站合并而成,坐落于文化底蕴深厚的上海市 静安寺地区,建筑面积约一万五千多平方米,集综合性、多功能、现 代化于一体,是区教育局领导下的纯公益性校外教育单位,承担了静 安区科技、艺术、人文、劳技等教育职能,满足不同层面学生的多种 发展需求,彰显“个性化”、“个别化”特色,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综 合素质,为区域中小学校提升科技、艺术教育水平,构建特色学校助 力,共同推进静安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 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活动中心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 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以法治校,以德立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本活动中心全称为上海市静安区青 少年活动中心;英文表述为YoungsterActivityCenterofJing'an District,Shanghai;住所地址为胶州路15号;邮政编码为200040; 官方网址为http://www.jajyhdzx.com。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活动中心由上海市静安区教 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