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5篇《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5篇《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的时间计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因停工留薪期发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5篇《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