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行为
公路工程施工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行为丁 华1 曾明水2(1 新疆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昌吉管理处 昌吉 831100)(2 抚州市公路管理局 抚州 344000) 摘 要:自施工监理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行为 12 丁华曾明水 (1新疆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昌吉管理处昌吉831100) (2抚州市公路管理局抚州344000) 自施工监理制度引入公路工程建设中以来,公路工程施工形成了监理、业主、承包商 摘要: 三足鼎立的局面。然而,到目前为止,除1995年10月1日交通部颁布实施《公路工程施工监 理规范》(JTJ077—95)外,尚未有明确的规范三者之间在施工过程中行为关系的制度体系, 尤其在费用管理方面,往往造成业主通盘全管、监理无所适从、承包商有苦难言的局面。本文 就三者之间的行为关系的现状、根源及对策进行分析,为进一步规范三者之间的行为、调整三 者之间关系提供一些思路和几点建议。 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施工;业主、监理、承包商;行为规范探讨 关键词: 监理费用)直接由指挥部控制。这就造成了代表处 0前言 以下包括驻地监理在内的各部门服从业主派出的监 我国公路建设自1985年开始在世行贷款项目中 理管理机构的人员的管理,从实质上看,仍然是业 按照国际惯例试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年工程建设 主自行管理工程的计划经济模式,社会监理成为业 监理全面开始实行以来,一改过去政府部门的单项 主的下属机构,也就失去了监理方应具备的独立性 行政监督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监督体系,建立了政府 和公正性。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费用管理成为工 监督、社会监理和承包商自我约束三结合的全面管 程建设中的首要矛盾集中点。承包商完成一定的工 理体系,使我国的公路建设有了质的飞跃,其社会 程后,工程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申报要经过各个项 效益得到充分肯定。然而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上的 目监理、驻地办、代表处合同部、总监代表、监管 因素施工监理制度一直没有形成独立于业主和承包 办、总监、指挥部合同处、业主代表等相关部门层 商之外的、维护双方利益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监 层审批,手序烦琐、苦不堪言。同时,引起以下几 理制”,甚至成为业主的下属机构,造成了在公路 方面的矛盾: 施工中监理过分依赖于业主的行政命令、维护业主 1.1.1业主 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大量存 1.1.1.1立项后,往往以“优化设计”为由,在未和 在。本文就此现象进行分析。 监理、承包商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删减、变更相关 1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关系 的工程项目,或不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要求,随意 1.1现状 提高工程的质量等级要求,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加大; 目前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控制合同管理和 前期拆迁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造成窝工,后期利 建设资金的支付,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用合同外单方制定的奖罚规定要求承包商按期完工, 由于资金等问题,承包商处于被监督管理的状态。 造成抢工,又不支付上述原因增加的费用。 其具体做法是:1、业主成立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工 1.1.1.2资金不到位,工程款不能按月计量一次拨付, 程建设指挥部(或管理部),下设监理管理办公室 致使工期因资金不足而拖延,监理也无可奈何。 (简称“监管办”)、总工、工程技术处、合同计 1.1.1.3因涉及到工程造价控制等问题,指挥部合同 划处、设计代表、协调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2、 处作为负责业主审核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的具体 监管办下设质检处、总监代表处,业主指定人员或 实施部门,成为三方矛盾的焦点:1、指挥部合同处 者自己担任总监,代表处以下设总监代表、相关监 对已经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过的工作内容、 理职能部门和各标段驻地办。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 工程量重新审核,形成业主对监理不信任的事实, 总监代表以下才由社会监理担任,社会监理只承担 引起矛盾;2、重复审核,引起支付时间的延长,致 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和费用管理(包括 使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给承包商,引起矛盾;3、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