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物资出租合同
建筑施工物资出租合同 出租方:合同编号: 承租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建筑施工物资出租合同 出租方:合同编号: 承租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为 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 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 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 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 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 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方法》, 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 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