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明确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保证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明确领导班 子和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保证党 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市 委、市政府及审计署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 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围绕党的中 心工 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坚持廉 政建设〃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对重大问 题和重要事项亲自抓、带头管、负总责。领导班 子成员各司其 职,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反腐倡 廉工作。各科室负 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本科室 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局 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 监督检查。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 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及市委、 市政 府的要求;要确立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 管,纪检 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 的领导体制 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纳入领导班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