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我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教学督导,成立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 教学督导执行督教、督学、督管,指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我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教学督 导,成立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 教学督导执行督教、督学、督管,指导教学的职能,维护正常 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督导的主 要职责是:教学秩序检查,教学质量检查,教学信息搜集和反应, 教学考核评价和教学调研指导。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全院教学督导工作。 督导组组长:校级领导 成员:教务工作人员各专业领导专业教师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 量,院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 量、教风与学风、教学改革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 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应。 2.按需要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 节),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对我院每位教 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 3.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送的教师, 为我院树立先进典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与我院 “教学名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院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水平评估等工作。 5.每学期分别按专业和年级组织学生代表座谈,收集有关教学 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