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
城市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和县政府关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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