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按照“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 神,结合我局实际,按照“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 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9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制定检查计 划。 一、明确抽查范围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我重点把规上企业作为抽查对象范围。 二、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 每年至少对本行政区2%的规上企业进行抽查;一般规上企业至少按照在岗在编的统 计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三、组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统计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构成,并根据执法检 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 四、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 法规股年初提出抽查计划,报局领导审定。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及 检查结果应用等),会同相关股室启动“双随机”抽查。 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 员;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统计执法现场笔录》。发现 统计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 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统计日常监管动态 信息库。 (三)依法处罚 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 起,依法从严处理处罚。 (四)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 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 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统计执法证 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