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保存罚没物品管理制度
先行登记保存罚没物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先行登记保存罚没物品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结合大队实际,作如下规定:一、直属队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中,可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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