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煤质管理办法
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煤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榆林神华矿井工程煤及投产后生产各环节的煤炭质量控制,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及“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
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煤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榆林神华矿井工程煤及投产后生产各环节 的煤炭质量控制,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 求效益”及“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反馈”的 原则,依据《神华集团煤质管理办法》并结合榆林神华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矿井生产建设实际,制定公司矿 井煤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矿井工程煤及投产后原煤、商品 煤煤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生产、机电、煤炭购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部、公司调度室、机电动力部,运销处、 煤质化验中心、地测中心、煤矿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部门经理 兼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的煤质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 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公司煤质管理领导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神华集团公司有关煤质管 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