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制度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
食源性疾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