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投保规则汇总-参考《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205版》
5.3.4.8阳光人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简称:附加意外伤害)投保年龄为0-60周岁,连续投保可续保至65周岁0-3岁的被保险人投保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不得超过2万以一倍的基本保额计入累计意外险风险
附加险投保规则汇总-参考《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2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