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市场经济行政法效率职能论文
市场经济行政法效率职能论文所谓行政法的效率职能是指行政法在对行政权的全面作用和调适过程中,促使行政权效率化、效能化、明显社会效果化的职能。它是对行政法传统的控权职能、程序职能等职能的必要补充。从发达国
市场经济行政法效率职能论文 所谓行政法的效率职能是指行政法在对行政权的全面作用和调适过程中,促使行 政权效率化、效能化、明显社会效果化的职能。它是对行政法传统的控权职能、 程序职能等职能的必要补充。从发达国家的行政法制实践看,20世纪中期后,不 单单强调行政法的民主性、程序性,更重要的在于突出行政法的科学性和超前调 控性。一方面是由行政的迅速发展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国家管理中的权利 义务的新取向所决定的。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在于社会结构和经济模式以及经济参 与主体的自由意志。众所周知,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市场 逐渐形成,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被劳动和信息双重价值论所取代。就是说,在当 代不仅劳动决定价值,而且信息也决定价值。使整个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有了显 著的信息色彩。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新变奏,行政管理不得不发生一场革 命。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X理论和Y理论以及60年代在日本出现的Z理论就生 动地体现了这场革命的实质。显然,对行政权进行约束和限制的行政系统的外壳 已难以容纳新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的内核。其立法机关不得不对原来的行政法规 进行修改和废止,补充和制定新的行政法规。在一些单行性的行政法律文件中确 立“行政自由裁量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简易程序制度”、 “紧急处理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集中到一点就是促使行政权具有高度的、规范 化的效率模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效率职能已成为各发达国家行政法的基本职 能。 一、市场经济下行政法效率职能的科学内含 行政法的效率职能不但是市场经济的必须要求,而且有相对完整的科学内含。 以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状况而论,行政法的效率功能有如下强烈要 求。 其一,效率功能要求行政系统确立新的目标——价值目标。任何行政系统或 行政机构都以一定的目标为存在的前提。行政目标甚至是行政体系和行政机构的 决定因素,它赋予了行政权独有的特性,决定了行政活动的原则、行政机构的组 织体系等。同时,行政机构处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民族等环境中, 无论机构总体还是机构中的个人都受这些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形成了相对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