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的实施办法学院各系部处室: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加强科研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学院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实施检查,特提出以下管理实施办法:一、学院各级各类课题由院科研处依据计划配额下达给各
关于加强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院各系部处室: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加强科研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学院科研课题的申报立 项、实施检查,特提出以下管理实施办法: 一、学院各级各类课题由院科研处依据计划配额下达给各部门。各部门 根据课题申报指南结合本部门工作、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实际,组织教职工申 报。申报材料由所在部门按《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审核及 签署意见汇总后报院科研处,院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41430 教改类课题申报时间:每年月日——月日,其他类研究课题申 报时间,根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今后院级以上教改课题的申报原则上由学院已立项的教改课题中择 优评出上报。 三、经批准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都要按有关管理要求,结合专业教学教 研活动和工作实际,由立项部门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中期进展报告会、结 题报告会(简称三会),以此作为检查督促形式,了解掌握课题实施情况, 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的形成和及时转化,促进良好的学术风 气氛围的不断形成。课题组应利用“三会”广纳良言、集思广益、开阔思路, 把课题研究做得更细、更好、更符合教学改革的实际要求。 “三会”安排要求: 1 、开题报告会课题主持人应在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半个月内向 所在部门和院科研处提交开题报告,由所在部门在一个月内择时召开开题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