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德城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打造平安校园,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以改
德城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 打造平安校园,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 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 全城市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建立健全“整治有效、 管理有序、防范严密”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营造 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 1.作为全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组织全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发挥好主 阵地作用。 (2)交警部门 1.清理学校周边乱停乱放机动车辆; 2.在学校周边设置限速慢行、禁行等交通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