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法律文书抗诉申请书
民事抗诉申请书申请人:驰誉科工贸(集团)有限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28号驰誉商厦法定代表人:乌力吉,董事长被申请人:吉林省华孚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松原市新城东路102号法
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驰誉科工贸(集团)有限总公司 128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号驰誉商厦 法定代表人:乌力吉,董事长 被申请人:吉林省华孚药业有限公司 102 住所地:吉林省松原市新城东路号 法定代表人:张景荣,总经理 原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驰誉实业有限总公司 7—8 住所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垣街建行商品楼二单元号 原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与被申请人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经吉 199418 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经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后,原一审被告 1998912 人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 1996173 ()经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在维持原判决的基础上,改判 原被告人内蒙古自治区驰誉实业有限总公司申请人驰誉科工 的责任由 贸(集团)有限总公司 1998 承担。判决生效后,申请人自年始至今, 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最高人民法院均不作任何答复。吉 6 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申请人价值亿元的土地与房屋进行了长 10200871.2793 达年的查封,并于年月,将申请人价值亿元的亩土 2696 地以万元的超低价执行过户给了第三人。申请人认为,因该案的 错误判决,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损失,特向贵院申请抗诉。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