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为,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