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监督管理办法
超市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超市管理, 保证服务质量,更好为顾客服务,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超市必须遵照城乡世纪广场的经营范围和地点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必须遵守城乡世纪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
超市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超市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更好为顾客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超市必须遵照城乡世纪广场的经营范围和地点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必须遵守城乡世纪广场的各项规 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超市必须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条超市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水电费、承包费及设备租赁费。 第五条、应以为顾客服务为宗旨,文明经营。 第六条、服务人员应着装整洁、言谈举止符合学校精神文明要求,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师生发生任何形 式的矛盾和纠纷。 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质量、价格政策,依法经营,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进货账目清楚,进货凭 证齐全。 第八条、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向顾客销售烟酒、销售“三无”产品、散装食品及自制加工食品。 第九条、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并分类存放,食品与日用品不得混装、混存,定期进行超市内的 消(杀)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做好超市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源,做到安全用电。 第十一条、负责超市以外10米范围的环境保洁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1. 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 用火安全管理 (1) 超市内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防火标志 超市内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