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其他注意事项
听证会纪律及其他注意事项纪律: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手 机关闭或调成振动状态,严禁在会场内接拨打或接听电话; 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
听证会纪律及其他注意事项 纪律: 1. 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2.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手 机 关闭或调成振动状态,严禁在会场内接拨打或接听电话; 服从 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未经许可不得 录音、 录像和摄影;不得在会场抽烟、大声喧哗、鼓掌、哄 闹;不得 进行其它妨碍听证会场秩序的活动;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方参会代表发言,请按照议程安排顺序进行,初次 发 言时,请自我介绍姓名、单位和职务或职业。 2 .需要双方互相问答发言前,请发言人举手示意主持人, 经同意后再发言 3. 参会人员应当相互尊重,用语文明,不得攻击、指责、 诋 毁、谩骂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打断或者影响他人发言。 4. 主持人有权责令违反会场纪律者离开会场,有权制止 发言者表达与听证主题无关的言论 5. 发言时请围绕听证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表达 清 晰,先问后答,节省时间,避免重复。 6. 旁听、特邀和列席人员在听证会中无发言权,但在听 证 会结束后,可以将书面意见提交主持人,作为听证记录附 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