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校州项目工作总结
农业局校州项目工作总结XX年12月,按照《州人民政府农业大学校州合作协议》,州委农办与农业大学校地合作办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州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实际,正式签订了
农业局校州项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