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管理办法
轮胎管理办法一、轮胎采购与入库1. 车队对轮胎的检查情况报轮胎管理员;2. 轮胎管理员要向机务技术部报告轮胎库存量。2、机务技术部根据生产要求,上报需求计划。3、轮胎管理员根据发货单对待入库的轮胎进
轮胎管理办法 一、轮胎采购与入库 1. 车队对轮胎的检查情况报轮胎管理员; 2. 轮胎管理员要向机务技术部报告轮胎库存量。 2 、机务技术部根据生产要求,上报需求计划。 3 、轮胎管理员根据发货单对待入库的轮胎进行核对验收。核对品牌、 规格和轮胎识别号码(后六位数)及数量准确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对不合格的轮胎以及没有轮胎识别号码的轮胎,保管员有权拒收并退回厂 家或供应商。 4 、轮胎管理员对入库的轮胎数据及时录入轮胎管理系统,并按照批次 打印《入库明细单》。 二、轮胎领用与发放 1 、驾驶员领用轮胎前应填写《轮胎领用申请表》,再到轮胎管理员核 准,方能到仓库领取。 2 、副班(代班)驾驶员当班领用轮胎时,应告知主班驾驶员。 3 、计划内用胎,在取得轮胎管理员核准后,由驾驶员在仓库《领料单》 上签字办理领用手续。 5 、超计划用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机务技术部批示后,方可领 用。 三、旧轮胎回收 1 、胎工更换新胎时收回旧胎,并做好标识。根据轮胎情况分“可再利 用”和“报废”依次分类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