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1.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管理。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4.程序4.1特殊工种的范围4.1.1起重机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2. 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 3. 殊工种管理。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 4.4.14.1.14.1.2 程序特殊工种的范围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 4.1.34.1.44.1.5 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高、低压电工;电焊、气 4.24.2.118 割。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年龄满岁,身体健康,无 4.2.2 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相应工种的 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 4.2.34.3 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特殊工种 4.3.14.3.2 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力资 4.3.3 源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 4.3.3.1 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4.3.3.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4.3.3.3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4.3.3.46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 4.4 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 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 格处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