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之意思的表示方式和对象

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之意思的表示方式和对象  一、案情  1997年10月19日晚某公司业务员丁某和朋友分乘两辆的士前往歌厅唱歌。下车时,将一个装有13万多元现金及其他物品的背包遗忘在的士内。当丁某

腾讯文库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之意思的表示方式和对象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之意思的表示方式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