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控制程序
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Q/DY006 ZG001—2004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劳动法,加强员工的录用、管理、评价,提高员工的质量、环 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能力,使其符合公司施工生产和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考核、管理,以确保员工能够承担公司规 定的各项职责。 3.职责 3.1政治工作部负责大、中专学生的招生录用和管理人员能力评价的管理实施, 协助最高管理层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评价考核。 3.2各专业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站、部室、华电科工贸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能 力信息输入。 3.3最高管理层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和聘用。 3.4经营管理部负责作业人员的招工录用和作业人员能力评价的管理和实施,负 责对作业人员能力与实际不相适应者的调动、培训、中止合同等管理决定。协助 公司最高管理层对作业人员的需求平衡。负责借工人员的管理和评价。 3.5策划部负责组织和监督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3.6经营管理部、政治工作部、安全质量保证部、专业分公司、站、项目管理部 负责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3.7经营管理部负责或委托安全质量保证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工作人员 的上岗、考核和取证工作。 3.8 工会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能力评价。 4.工作程序 4.1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源控制程序 4.1.1经营管理部根据公司最高管理层的决定,并报上级批准,确定公司组织机 构。 4.1.2政治工作部负责拟定各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和管理技术岗位职责和定员编 制,报公司最高管理层批准。 4.1.3政治工作部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计划,对公司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需求,拟 定出空缺岗位。 4.1.4各部门、专业分公司(站)、项目管理部根据各自人员的需求情况,向政 治工作部提出人员配置申请。 4.1.5政治工作部合理配置公司各类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招聘和内部调剂。 4.1.6政治工作部经最高管理层审定后负责新进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适应性培训 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派遣。 4.1.7政治工作部根据各部门输入的信息,每二年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评价,以确定基本岗位工作的适应性,经最高管理层审定后负责调整不适应人员 的岗位。 4.1.8最高管理层每二年根据考核结果,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