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收入及政府补助案例精讲
Unit One:财政部相关案例类型1:时段履约与时点履约的判断【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进行某新药的药理药效实验。合同约定,甲公司按照乙公 司预先确定的实验测试的材料、方式和次数进行实验并
UnitOne: 财政部相关案例 1: 类型时段履约与时点履约的判断 1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进行某新药的药理药效实验。合同约定,甲公司按照乙公司预先 确定的实验测试的材料、方式和次数进行实验并记录实验结果,且需向乙公司实时汇报和提交实验过程中所获 取的数据资料,实验完成后应向乙公司提交一份药理药效实验报告,用于乙公司后续的临床医药实验。假定该 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该项实验工作的流程和所使用的技术相对标准化如果甲公司中途被更换,乙公司聘 请另一家实验类企业(以下简称“新聘企业")可以在甲公司己完成的工作根底上继续进行药理药效实验并提交 实验报告,新聘企业在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时将不会享有甲公司目前已控制的、且在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 该企业后仍然控制的任何资产的利益。 【分析】本例中,甲公司在判断其他企业是否实质上无需重新执行甲公司累计至今己经完成的工作时,应 当基于以下两个前提:一•是不考虑可能会使甲公司无法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其他企业的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 性限制;二是假设新聘企业将不享有甲公司目前已控制的、且在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该新聘企业后仍然控制 的任何资产的利益。由于甲公司实验过程中的资料和数据已实时提交给乙公司,且如果在甲公司履约的过程中 更换其他企业继续进行药理药效实验,其他企业可以在甲公司己完成的工作根底上继续进行药理药效实验并提 交实验报告,实质上无需重复执行甲公司累计已经完成的工作,因此乙公司在甲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 了甲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甲公司提供的实验效劳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2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开发一套定制化软件系统。合同约定,为确保信息平安以及软件 开发完成后能够迅速与乙公司系统对接,甲公司需在乙公司办公现场通过乙公司的内部模拟系统进行软件开发, 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电脑程序、代码等应存储于乙公司的内部模拟系统中,开发人员不得将程序代码等转 存至其他电脑中,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程序、文档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乙公司所有。如果甲公司被中途更换,其 他供给商无法利用甲公司己完成工作,而需要重新执行软件定制工作。乙公司对甲公司开发过程中形成的代码 和程序没有合理用途,乙公司并不能够利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程序、文档,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乙公司将组织 5%, 里程碑验收和终验,并按照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其中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款的里程碑验收时付款比例为 65%,30%10% 合同价款的终验阶段付款比例为合同价款的。如果乙公司违约,需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1) 【分析】本例中,如果甲公司被中途更换,新供给商需要重新执行软件定制工作,所以乙公司在甲 (2) 公司履约的同时并未取得并消耗甲公司软件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虽然在乙公司的办公场 地的模拟系统中开发软件产品,乙公司也拥有软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程序、文档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可 以主导其使用,但上述安排主要是基于信息平安的考虑,乙公司并不能够合理利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程序、文 (3) 档,并从中获得儿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所以乙公司不能够控制甲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甲公司履约 5%, 过程中产出的商品为定制软件,具有不可替彳弋用途,但是,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预付款仅后 10% 续进度款仅在相关里程碑到达及终验时才支付,且如果乙公司违约,仅需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说明甲 公司并不能在整个合同期内任一时点就累计至今己完成的履约局部收取能够补偿其己发生本钱和合理利润的款 项。因此,该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不满足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 务。 3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在乙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提供包括依法对乙公司中请文件、 10% 证券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保荐意见等保荐效劳。乙公司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保荐费,在首次公开发 50%40% 行股票申请被受理后再支付保荐费,颠保荐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支付,己支付的费用无需返 还。如果因乙公司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时(如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被受理),甲公司无权收取剩余 款项,但可就其发生的差旅费等直接费用获取补偿。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保荐人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 的信息对发行人进行审慎核查,对其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保荐人的工作底稿应当独立保存 10 至少年,如果乙公司更换保荐机构,新的保荐机构需要重新执行原保荐机构己完成的保荐工作,并且乙公司 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假定该合同不涵盖承销服务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等其他效劳。 【分析】本例中,除非甲公司完成乙公司上市前的全部保荐效劳,乙公司不能从甲公司提供的各项效劳 本身获益,或将其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并受益,即该保荐效劳中的各项效劳本身是不能够明确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