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县)
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县) 为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污染减排
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县) 为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减排项目的 组织实施,加强对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分解与要求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县“*”主要污染 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的 目标是:到2010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 2340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62.97吨,削减率为10.1%; 到2010年底,全县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5000吨以内, 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加2654.9吨,增长率为113.2%,其中现役、 在建和拟建电力企业二氧化硫(so2)绩效排放总量不超过1580吨。 根据*县“*”污染减排目标,我县将污染减排目标分解到各乡 (镇)(见附件1)和县重点企业(见附件2),各乡(镇)和重点企 业要将承担的污染减排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企业,并 制定减排工作进度时间表。 17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