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37号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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