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燃气供应,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燃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___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
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燃 气供应,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燃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___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 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实施 燃气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燃气经营许可工 作。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或公用事业管理部门 (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根据当地人民__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镇燃气企业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储 燃气生产 运、输配、供应以及销售活动。 第五条燃气经营分为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和 其他燃气经营四个类别。按照经营方式和规模实行分级燃气经营许可。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 城市门站 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供气能力1万户(含1万户)或日供气规模3万立方米(含3万立 方米)以上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储罐总容量400立方米以上(含400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