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书(精华)

个人委托书(精华) 个人委托书1  致:东莞市汇景东部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兹有号:36010419780104,由年6月29日起全权代表本公司收取贵司支付的合同款项人民币16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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