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作所合作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事务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条 住所 事务所总部设在: 事务所能够在其余国家和中国其余
律师事务所合作所合作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事务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条住所 事务所总部设在: 事务所能够在其余国家和中国其余地域设置分支机构。 第三务宗旨 事务所宗旨为:谒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并 努力使之成为世界第一流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性质 事务所为个人合作制。 第五条合作人 事务所合作人分为无限责任合作人和有限责任合作人(以下 “合作人”称谓含有限责任合作人和无限责任合作人)。 无限责任合作人对外负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其投资形成事 务所财产共同全部。 有限责任合作人按合作人会议决定对事务所出资,对外仅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