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以本人非法占有为目的(争鸣)
贪污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以本人非法占有为目的(争 鸣)实努乱象:1、 对于职务人与非职务人共谋,利用职务人职权便利,骗取公款后伙分 的,实务中争议不断,一般都以贪污罪定性,且系共同犯罪。2、 对于职务人
贪污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以本人非法占有为目的(争 鸣) 实努乱象 : 、对于职务人与非职务人共谋,利用职务人职权便利,骗取公款后伙分的,实 1 务中争议不断,一般都以贪污罪定性,且系共同犯罪。 、对于职务人与非职务人共谋,利用职务人职权便利,为非职务人骗取公款后, 2 职务人不分赃的,目前司法认定较为混乱。 种是认定为贪污罪的共犯,理由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共同犯罪中,不排除 — 个别行为人不参与的情形,认定此类犯罪是否构成的关键,不是看行为人通过实 施犯罪是否得到财物或者得到多少财物,而是看刑法所保护的财产关系是否被侵 犯以及被侵犯的程度。是否分得赃款,只涉及贪污后对赃款的处理。非法占有不 一定是非法占为己有,也可以是为他人非法占有。只要利用了职务人的职权便利, 达到了侵吞国家资产的目的,就是共同贪污。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职务人定滥用职权,非职务人定诈骗。理由是:职务人虽然 利用了职务便利,但是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明 知他人弄虚作假或者明知他人意图骗取拆迁款而帮助他人实现目的,属于渎职, 不当、违规使用职权,因此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定罪。而其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 相,骗取国家财物,应当以诈骗罪定罪。 再有一种观点认为,职务人与非职务人构成诈骗罪共犯。理由是:滥用职权需要 有消极的放任的行为,而积极的帮助骗取拆迁款等款项的行为属于积极行为,因 此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定罪,而应当以诈骗罪定罪。 期待两高对该问题形成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