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浅析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业分析,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 科学 合理

浅析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业分析,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 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 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 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主要分析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及其防止办法。 一、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 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手段或者 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两个方面,即:招标者与投 标者之间进行串通和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他们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不正当竞争是通 过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以达到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目的。 国家工商局1998年1月发布的《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和国家五部一委 一局2003年3月审议通过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将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列举如下几种主要表现: (一)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 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 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进行相互勾结,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招标者在 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 价;招标者向投标者泄漏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 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以上从立法角度进行归纳、描述的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几乎囊 括了实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在实际的招投标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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